校际交流项目

关于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校际交流(欧洲地区第一批)选拔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8-03-07

各位同学:

  为服务学校国际化战略,鼓励更多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第一批)即将开始选拔。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请参见"附件1: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一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硕士一、二年级,具体要求参看附件压缩包中的"项目一览表"如申请者为研究生,则需征得学院及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学院外事办报名,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

  2.学院将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限定推荐名额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英语成绩或GPA要求不达标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国际处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四、校内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成绩单 (须盖章)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语言证明三份均为复印件即可),以便面试使用。

  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英文成绩单原件,以便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五、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请项目的同学务必于31415:00将申请材料送至学院外事办嘉一320室刘老师,逾期不候。

 

六、友情提示

  1.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护照;

  2.欲报名有语言成绩要求的交换项目的同学,请确认满足相关成绩要求;(若暂无相关语言证明的同学必须确保面试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

  3.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我校校方正式提名,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七、附件

    1.2018-2019学年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一批)
    http:/uploadfile/2018/0307/20180307110741827.xlsx
    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http:/uploadfile/2018/0307/20180307110759340.doc

 

 

 

学院外事办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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