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项目

厦门大学关于资助2014-2015学年赴外交流学生(第一期)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5-11-05

 

学生国际化交流项目一直是我校国际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为鼓励优秀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我校每年都为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提供一定资助。根据厦门大学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执行的普通资助标准为:赴欧美国家一学年资助额度20,000/人,一学期资助额度10,000/人,暑期班资助额度5,000/人;赴亚洲国家、台港澳地区一学年资助额度10,000/人,一学期资助额度5,000/人,暑期班资助额度2,000/人。根据 “特别资助条款”(针对经济困难且学业优秀的学生),对于具有特别资助资格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以上资助标准的双倍予以资助。

国际处/台港澳办会同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确定2014-2015学年第一期我校交流学生资助名单(详见附件)。按照相关规定,名单进行全校公布,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各项目的负责老师,特此通知。

http:/uploadfile/2015/1105/20151105085711848.xlsx
http:/uploadfile/2015/1105/20151105085719245.xlsx

 

学院外事办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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