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际交流项目

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学期到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02-24

各位同

根据我院与经济及工商管理院签订的生交换协议,院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1名优秀生于2017年秋季期赴交流习。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 GPA 3.5;雅思 6.5,托福 95;
3. 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习和生活;
4. 愿意到交流校相关专业插班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期结束前提早返回;

5.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6. 于交流院校免交费,在我校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7.请各位同慎重申请项目,入选项目后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随意退出项目,否则以后取消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厦门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http:/uploadfile/2016/0217/20160217104440968.doc
2.中文成绩单 (须注明GPA)
3.
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请欲报名的同3月24日下午17:30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嘉庚一号楼320室黄老师处,咨询电话:2186311。

院国际事务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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