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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教育部2019年度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揭上锋 | 发布时间:2019-12-23


 

研究生各班

根据教育部、学生处的通知,我院可推荐相关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部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学校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博士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申报名额分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主申报;

五、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

2.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

3.社会活动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4.2016、2017、2018级学生: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机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仅在工作日开放);2019级学生:可证明入学成绩的书面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同学汇总至班长处,由班长于12月26日(周)中午12:00前将审核无误的电子版发送至学习部邮箱:glxyjzxj@163.com,纸质版材料12月26日(周四)12:00-12:15交给奖评部负责人王同学,联系方式:15759271292;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所在班级负责。

 

详细情况可以参见学校通知:

https://xsc.xmu.edu.cn/2019/1219/c3084a39083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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