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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8-05-31

关于遴选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31   浏览次数: 137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28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研修期限:1

       (二)资助金额:10万元

       (三)选派规模:全省40人,其中,部属高校选派名额不超过20%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我省本科高校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

       3.选派访问学者所在的学科应纳入了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应用型学科建设规划,是精准对接国际前沿、亟需支持和发展的学科;

       4.派出时外语水平符合项目要求。

       未尽事宜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13907a60361/page.htm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查阅附件2使用指南,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党务秘书、单位领导查阅附件3使用指南,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为HR系统,网址:http://hr.xmu.edu.cn/)进行操作。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HR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1.《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书》(附件4word格式);

       2.研修计划不用单独上传,请填写在上述申请表中;

       3.邀请信(PDF格式,若有);

       4.外语水平证明(PDF格式,若有)。

       申请人同时应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包括《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书》(申报人签字)和附件材料(需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

其中职称证书为聘书(在聘期内)或合同续签书或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可携带一卡通至颂恩楼1321门侧或翔安校区图书馆2层服务台打印。

       (二)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身心健康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所在单位党委须在HR系统中填写有针对性的党委考察意见(详见HR系统)。

        所在单位于201867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学校HR系统提交至人事处,逾期HR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超过1位申请人的,需进行排序。

       同时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1.《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书》(审核后加盖单位骑缝章)和附件材料纸质1份(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EXCEL格式,邮件发送至rs@xmu.edu.cn)。

       五、派出管理

      (一)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二)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学校有关手续如下:

       1.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人事处。

       欢迎申请人扫码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群号:318061135请在验证信息中注明“所在单位+姓名”)。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附件.rar

 

 

人事处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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