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首页 /  学院信息 /  人事信息 /  正文

关于遴选2018年国家公派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专业教师类)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10-25

关于遴选2018年国家公派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专业教师类)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4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有关通知,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专业类别和情况

     本项目研修期限为3个月,不使用学术假。根据CSC项目规定,参加此项目不受CSC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规定限制。

(一)管理学专业(管理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

学校可推荐候选人:1

研修院校: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研修期限:3个月(20188月底至9月初,由CSC统一安排派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

学校可推荐候选人:1

研修院校: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研修期限:3个月(20188月底至9月初,由CSC统一安排派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医学专业(生理、病理、解剖和神经医学优先)

学校可推荐候选人:5

研修院校: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研修期限:3个月(20189月,由CSC统一安排派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程学专业(工学类一线授课教师)

学校可推荐候选人:1

研修院校: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Dresd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研修期限:3个月(20189月,由CSC统一安排派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职专任教师,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专业教师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条件。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15日以后出生)。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 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附件2),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2017年国家公派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专业教师类),填写申报信息,上传《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 EXCEL)、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为PDF)、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扫描为PDF)。本项目为CSC统一成班派出,其中合作导师相关信息可不填,无需个人提交邀请信。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2.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外语水平、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并填写有针对性的党委考察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

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附件5),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于20171031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3. 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相关学院、研究院,每个单位可推荐至多1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医学可推荐5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如推荐人选系附属医院临床教师(为附属医院正式工作人员,系本校在聘临床教师),则本项目配套经费由附属医院承担。附属医院负责人应在《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专业教师类)》上签署推荐意见( XX系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意推荐其依托厦门大学渠道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如获入选,项目所需配套经费由医院承担),签字并加盖附属医院公章,扫描为PDF,与EXCEL版本一同提交。

(二)审批报出

       20171110日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报送CSC

(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通过初评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另行通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需要的附件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五、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根据CSC安排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如放弃派出资格,或在外研修期间中途退出,所产生的研修费、签证费、机票费等费用损失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校内手续):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联系人:罗俊峰联系电话:2182253 电子信箱;rs@xmu.edu.cn

 

附件1 2018高教法管理学经济学医学工学遴选文-终171020.pdf

附件2.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pdf

附件3:2018遴选文-推荐人员名单(专业教师类).xlsx

附件4.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5.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pdf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