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待基金委网站更新
《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5
(二)申请人应为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3276a60361/page.htm
挂二、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 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详见附件1),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2018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或2018年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中文研修计划、外语合格证明(均为PDF格式)。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2.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外语水平、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并填写有针对性的党委考察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秘书和单位领导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于2017年12月21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8年1月5-15日开放信息平台,通过学校推荐的申请人可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三)审批报出
2018年1月20日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报送CSC。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2018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http://rsc.xmu.edu.cn/3276/list.htm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校内手续):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联系人:罗俊峰联系电话:2182253
附件: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