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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05-22

关于做好2017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2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612号),现就我校做好2017年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和条件:

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符合《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条件,其中年龄要求为: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11日后出生)。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我省工作;已经在我省工作的,来闽时间应不满一年。

2.闽江学者讲座教授:符合《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条件,其中海外应聘者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或其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原则

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发展目标和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查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于62日之前向所在单位提交《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同时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一般应包括申请表列出的项目、论文专利等成果、获奖等)。各单位对照相应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代表作同行评议

资格审查通过后,各单位将申请表和代表性成果(五项,2012年以来正式发表,且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送请35位海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评阅。获得半数以上专家推荐的,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3单位遴选

学院通过院长提名、教授委员会评议表决程序确定闽江学者候选人。各单位于623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基本情况及推荐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个人申请表、学院(研究院)审核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申请人考察情况表(纸质版);

4)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份PDF文件);

5)代表作同行评审专家评议表(电子版或纸质版);

6)代表作同行评审专家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4学校评审

经学部委员会审议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查批准,确定闽江学者推荐名单。

5.确定聘用关系

经福建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通过后,受聘人按相关文件规定签署聘任合同。

四、联系方式

1.特聘教授岗位

联系人:蓝亦芃;联系邮箱:rcb@xmu.edu.cn;联系电话:2182259

2.讲座教授岗位

联系人:郭异冰;联系邮箱:rscz@xmu.edu.cn;联系电话:2184723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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